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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幹事 - 人事 | 2018-10-31 | 點閱數: 274
主旨:銓敘部函以,重申本( 107 )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,各機關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,轉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銓敘部 107 年 10 月 12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53926 號書函辦理;並檢附原函 1 份。
二、查該部前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,於本年 8 月 20 日函請各機關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,並經本府轉知在案。茲為避免公務人員因不諳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(下稱中立法)規定致有違法情事,爰再次提醒各機關人員恪守行政中立。復依中立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,長官(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)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中立法禁止之行為,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。
三、該部業整理違反中立法相關例示,並上傳於該部全球資訊網(服務園地/常見問題),請各機關自行下載參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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