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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幹事 - 人事 | 2017-08-28 | 點閱數: 247
主旨:檢送本縣轄內國民旅遊卡「旅宿業」特約商店彙整表 1 份,請轉知所屬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查國民旅遊卡自 106 年 3 月 1 日起已開放第四類自由行,旅行業、旅宿業、觀光遊樂業及交通運輸業均屬觀光旅遊額度之補助範圍。
二、為提供國內旅遊多元選擇、活絡地方觀光經濟發展,本府彙整本縣國民旅遊卡「旅宿業」特約商店,請協助轉知屬員並鼓勵多加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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