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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訓導組長 - 訓導組 | 2020-02-02 | 點閱數: 355

一、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1 月
29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辦理。
二、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俗稱武漢肺炎)傳染方式可能為近距
離飛沫、接觸(直接或間接),潛伏期 2 至 12 天(平均 7
天),臨床症狀發燒、四肢無力,部份咳嗽、少痰,少數
患者隨病程進展出現呼吸困難,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疾病。
三、 依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監測資
料顯示,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,除從事醫
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,一般大眾於

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,惟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
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(以
下簡稱學校)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
之場所,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,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
疫措施仍是:落實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及生
病在家休息。
四、 各校開學前、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,請依旨揭規
定加強衛教宣導及辦理相關防治措施。
五、 案揭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
防疫建議,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。

六、 另併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
指引及「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,建議在家休息 14
天」之新聞稿各乙份。

 

相關補充說明:

一、 針對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
顧中心、社區大學、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, 經由中港澳入境
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學生及教職員工,請其於入境後起
14 日內在家休息,避免到校上課上班。
二、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,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, 無需核予假別, 且
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 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,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
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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