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申請暨積分審查作業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辦理(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)。
二、積分審查日期及地點:
(一)積分審查日期: 111 年 6 月 8 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配合防疫措施,請參加人員全程配戴口罩。
(二)積分審查地點: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。
三、積分審查提醒事項:
(一)依本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略以,教師申請介聘之服務條件,應在同一學校或幼兒園實際服務須滿六學期以上;教師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,或於現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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