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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幹事 - 人事 | 2021-12-02 | 點閱數: 268
主旨:檢送本縣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各 1 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、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」暨「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
選儲訓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甄選方式:分為初試(積分審查、筆試)及複試(口試),採兩階段收費,初試報名費新臺幣 1,500 元,複試報名費新臺
幣 1,800 元,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
三、甄選時程:
(一)報名繳費及積分審查: 111 年 1 月 8 日(星期六)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,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,於本縣朴子國
中辦理。請報考人親自參加,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名,逾時概不受理。
(二)初試(筆試): 111 年 1 月 22 日(星期六)上午 9 時起至 11 時 30 分止,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,因是日為上班日,本府核
予參加甄選人員公假登記。
(三)複試(口試): 111 年 1 月 23 日(星期日)於指定時間內至本縣朴子國中辦理報到,上午 9 時起開始進行口試。
四、甄選錄取名額:
(一)一般組:國小校長錄取 7 名、國中校長錄取 2 名。
(二)原住民組:國小校長錄取 1 名。
1、報考原住民組者,除具備甄選資格外,尚需具備原住民身分。
2、原住民組無人報名時,該錄取名額併入一般組。
3、錄取者需先在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滿 1 任,始得至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。
五、積分審查注意事項:
(一)報考人於資績積分標準表確認核章後,即完成積分審查程序;報考人辦理積分審查時如對核定積分有異議時,
應於積分審查當場提出申覆,提請積分審查申覆小組召開會議做成決議,於審查當場未提申覆,即為接受核定
之積分,不得事後提出異議。
(二)研習時數及進修學分之認定以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(簡章內附件五)為準,不採計研習條或其他文件。報名現場不
受理零散時數審查。
(三)其餘請詳閱積分審查注意事項。
六、旨揭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下載。
正本: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與竹崎高中)
副本:嘉義縣政府教育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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