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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 幹事 - 人事 | 2022-03-24 | 點閱數: 226
主旨:檢送「111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」暨相關表件各 1 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澎湖縣政府 111 年 3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110904988 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111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」(彩色版)請各校統計所需份數後,於 111 年 4 月 11 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 日止之上班時間至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領取。
三、本縣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作業訂於 111 年 5 月 4 日(星期三)假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
心辦理,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參與上述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,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(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)各 1 份,正本驗後發還,影
本由本府存查。
五、另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,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內介聘。
六、本案業務承辦人員:
(一)幼兒園階段:陳蓉樺小姐(電話: 3620123 分機 8412)。
(二)國小階段:黃瓊慧小姐(電話: 3620123 分機 8411)。
(三)國中階段:范珮芝小姐(電話: 3620123 分機 8943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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